香港對11月26日大埔火災的回應——這場火災奪走至少160條人命——揭示的不僅是官僚無能,更暴露了更深層的管治危機。這場悲劇固然令人震驚,但政府的反應顯示出,今日的香港正陷入一個政治與行政的真空:民主制度的問責機制已被拆除,而威權式的管治結構卻從未建立起來。結果是,一個在關鍵時刻表現得比民主或威權體制都更差的城市。
從一開始,香港政府對火災的處理便充滿政治色彩。行政長官李家超的首次公開講話,重點放在感謝習近平主席,而非慰問災民或支持前線救援人員。政府隨後迅速將公眾的關注與質疑定性為「國家安全威脅」,國安公署警告稱有「敵對勢力」利用災難破壞香港,將民眾的不滿視為「扭曲政府努力」。
當社會出現關於貪污與安全隱患的疑慮時,政府的反應是鎮壓。一名呼籲進行全面調查並要求問責的大學生被以「煽動意圖」拘捕。為災民派發物資的義工報稱遭到政府主導的社區服務團體恐嚇,部分更被拘留。外國記者被北京駐港國安機構傳召,警告不得「歪曲」政府的救援工作。多位本地時評人則因「顯而易見的原因」宣布不再撰文評論火災事件。
這一切顯示出政府的首要任務並非處理災害,而是控制政治風險。公眾情緒與公民參與被視為潛在的安全問題。這種姿態表面上與中國內地的威權體制相似,但缺乏後者的行政紀律與體制工具。
儘管中國大陸的政治體制高度集中,但它仍具備一定的制度性問責機制,可以吸收公眾憤怒並懲處失職官員——而香港如今完全缺乏這樣的功能。
2010年,上海住宅大樓火災造成58人死亡。事件後,北京立即派出國務院調查組,最終有26人被追究刑事責任,另有28名官員受到黨紀處分,當時的市長也公開道歉。2021年河南水災造成近400人死亡後,國務院發布詳細報告,指出制度性失誤,並對包括多位市長在內的89名官員進行處分。
這些案例顯示,中國的威權制度雖壓制批評,但仍維持一種「績效型問責」機制:當災難威脅到政權合法性時,體制會懲處失職者以釋放壓力。而這套機制在香港完全不存在。
大埔火災發生後,警方雖迅速拘捕多名被指引致火災的涉事人,但至今沒有任何政府官員道歉或被調查。當局未公布初步調查結果,連死傷名單等基本資料都十分有限。政府拒絕成立具法律權力的「調查委員會」,僅設立一個沒有實權的「檢討小組」。整個過程沒有體現行政問責,只有資訊控制與政治封鎖。
這種差異反映出更深層的制度分歧。中國大陸的危機處理能力與其政治晉升體系密切相關。大量研究指出,中共政權的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績效,特別是在危機應對上。官員升遷與具體成果掛鉤,若表現不佳會迅速遭到問責。這種機制在疫情期間尤為明顯——防控能力直接影響地方官員的仕途。
香港的管治傳統卻源於另一套制度。殖民時期晚期的港英政府建立了專業化、法治化及透明問責的行政架構。例如《調查委員會條例》(1968年)專為重大事件設立獨立調查機制;立法會亦可根據《權力及特權條例》調查官員失當。
然而,這些制度必須在權力制衡的政治環境下才能運作。自2019年政治風波以來,這些監察工具已被政治限制甚至失效。如今,「成立調查委員會」這一訴求已與2019年的抗議聯想在一起,成為政治禁忌。經過2021年選舉改革後,立法會僅由「愛國者」組成,不再扮演獨立監督角色。候選人在辯論中不敢表達不同意見,更突顯這種無力。
香港摧毀了原有的民主問責機制,卻未建立起能提供穩定性的威權式行政體系。結果便是雙重缺陷:既無民主監督,也無績效問責,形成一個空洞的官僚結構。
更深層的問題在於,即使在北京主導的新政治現實下,香港仍無法按照「一國兩制」的法律框架複製內地的管治模式。
在中國內地,中央與地方之間存在層級分明的權力結構,使北京能在不損及自身威信的情況下懲處地方官員。龐大的黨員體系(逾一億人)也確保了替補人選的充足,撤換地方官員的政治成本相對較低。
香港則缺乏這些制度緩衝。作為特別行政區,其主要官員直接向北京負責。任何承認行政失誤的舉動,都可能被視為中央監管不力。自2019年鎮壓後,北京一再宣稱「恢復穩定」與「重建有效管治」。承認嚴重錯誤將削弱這一政治敘事。
此外,「港人治港」的原則限制了從內地官僚體系中尋找接替者的可能。高層官員必須是獲北京信任的香港人,這使得快速更換人選既困難又具政治風險。
因此,香港既失去了民主時期的行政合法性,又無法建立中國式的績效問責。這樣的結構令政治壓制成為政府管理不滿情緒的唯一手段。
大埔火災暴露的,不僅是應急規劃的失敗,更揭示出香港管治體系的深層癱瘓。這個經過2019年後重塑的政治制度,其核心目標已不再是解決問題,而是防止異議。
香港政府不再面對選民的民主壓力,也沒有上級行政的績效壓力。它既無需向公眾交代,也不必向上問責,成為一個封閉而遲鈍的體制。當危機發生時,反射性的反應是封口與維穩,而非調查與改革。
香港並非在變得更像中國,而是在變得比中國更脆弱。這座城市失去了曾支撐其管治信譽的制度傳統,也無法引入內地以績效與紀律為基礎的威權模式。
結果是管治癱瘓:官員政治上受到保護,卻行政上無能為力。每一次危機都揭示出這種真空。若不重建可信的監察機制——無論是立法監督、獨立調查或公民參與——香港的公信力與行政能力將繼續流失。
中國內地的管治或許是威權的,但它仍依靠獎懲制度與官僚紀律維持運作。香港如今卻在失去民主與績效問責之後,只剩下恐懼與忠誠。
大埔火災不僅是一場奪命的悲劇,更是一場管治的悲劇。香港並未與中國接軌,而是滑向更糟的境地——一個缺乏問責、缺乏同理心、也失去自我管治能力的城市。

